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为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并做好2026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
请各学院组织2026年毕业生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填报信息,于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基层就业申请和学院审核工作。各学院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见附件1),重点审核毕业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
二、2024年及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请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系统“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填报信息,于8月30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做好2025年毕业生第一次、2024年毕业生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三、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各学院组织有关毕业生在系统“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 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于6月12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后续待学校、中央审核通过后,及时通知复核通过学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8月30日前完成学院(研究院)审核。
四、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主要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在职在岗确认、基层就业复核等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4、5)。各模块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6年毕业生初次申报,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6)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2.“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4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模块进行。其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学院及学校审核为通过。
3.“基层就业复核”模块针仅限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复核和在职在岗确认复核两类。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028-87081611
附件:
1.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
2.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仅限辅导员老师使用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4.申请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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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